食物銀行
食物銀行申請說明
一、申請資格:經濟弱勢,家中工作者收入無法滿足基本經濟需求,至三餐生活有困難者,得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方式:可個人主動求助,或透過教會內部肢體轉介,申請人請至本教會辦公室洽詢相關人員,經詢問及初步審核,若符合申請條件,填寫相關表格,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,轉陳基督教救助協會提出申請。經該會覆核通過,每隔二個月可領取該會一次食物銀行食物。
三、救助方式:每位申請人救助以一年為限,一年到期需再重新審核,獲准後始得繼續繼續獲得救助協會之救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