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難救助金申請說明
一、申請資格:家庭或個人突遭意外或急難(如:因故失業經濟中斷,重病無法工作,家中重要經濟來源遭逢意外等...),致使三餐生活無以為繼,或無法就醫,或經濟上無法處理緊急問題,可向本教會提出急難救助之申請。
二、申請方式:可個人主動求助,或透過教會內部肢體轉介,申請人須至本教會辦公室洽詢相關人員(目前為莊雅惠姊妹,分機181),經詢問及初步審核,若符合申請條件,填寫相關表格,及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,轉陳基督教就助協會提出申請。經該會覆核通過,撥款後聯絡申請人至本會領取。
三、救助方式:基本上以一次為限,補助經額視需要狀況核定,最高上限二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