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興邦弟兄自稱是司法體系中的一名「小兵」,然而,回顧其長達三十一年九個月的一審法官生涯,卻看見一位基督徒法律工作者如何在繁重的司法工作中,忠心回應上帝的呼召。身為老兵之子,陳弟兄深信自己一生都活在神的恩典與帶領之中。高中時,他首次真實經歷神並決志信主,大學期間開始認真研讀聖經、參與團契及教會服事,逐漸建立以敬畏神為核心的人生觀。雖然求學與國家考試歷經挫折,甚至曾因律師考試失利而陷入低潮,但神卻藉此塑造其生命,使他學習感恩與倚靠,最終以優異成績考取司法官,展開漫長的司法生涯。
在這次職場團契分享中,陳弟兄透過十四個具代表性的案例,分享自己如何在法律實務中結合信仰與專業。這些案例大致可歸納為六個面向。
(一)尋求真相的實務方法與證據法則
陳弟兄認為,法官的使命不只是聽取證詞,更重要的是發現真相。在刮刮樂變造案中,他親自在法庭進行實驗,以驗證被告說詞;在兩百萬元匯錯款案件中,則透過經驗法則,從常理判斷當事人陳述的可信度;警察金牌調包案中,他藉由細微觀察證物重量與樣式,揭露不法行為;而在父子殺人案中,更親自深入社區訪查證人與相關證據。這些案件反映出,追求真相除了需要專業知識,更需要從神而來的智慧與辨識力。正如《箴言》所言:「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」,法官唯有存敬畏神的心,才能在複雜的證據與供詞之間,忠實地追尋事實真相。
(二)司法獨立與社會壓力間的良知抉擇
司法工作常須在社會期待與客觀事實之間作出艱難抉擇。大學教授補助經費案中,陳弟兄無法接受與事實不符的起訴邏輯,因此堅持依據真實情況審理;在核四混凝土招標案中,他兼顧法律原則與專業需求,避免流於形式主義;而在社會高度矚目的案件中,即使外界幾乎一面倒要求重判,他仍因證據不足而判決無罪,並勇敢向媒體說明判決理由。陳弟兄深知,法官最終不是向輿論負責,而是向神負責。《尼希米記》記載:「我不這樣做,因為我敬畏上帝。」這份對神的敬畏,使他能在龐大的社會壓力下,仍堅守司法獨立與公平正義。
(三)法制變革、歷史縮影與社會關懷
許多案件也反映出台灣法制與社會的變遷。早期票據法刑罰制度下,不少婦女因代夫擔任公司負責人而鋃鐺入獄,凸顯制度對弱勢者的衝擊;老兵身分證明案則呈現法律與歷史現實的衝突,一位老兵因證據不足而無法恢復真實身分,使陳弟兄深感法律限制下的無奈;此外,閩獅漁號案更涉及兩岸關係與國際法等複雜議題。透過這些案件,陳弟兄不斷反思生命的價值與尊嚴。他深信,每一位當事人都是神所造、所愛的個體,不應只是卷宗上的名字。法律工作除了追求公義,更應流露憐憫與關懷,使制度不致失去溫度。
(四)重大金融犯罪與案件負荷
面對太電案、紅火案等重大金融犯罪案件,法官不僅必須具備高度專業,更需承受龐大的工作壓力。太電案涉及複雜的資金流向與財務操作,陳弟兄經常加班至深夜,反覆研究會計資料;紅火案則涉及結構性金融犯罪,使他更加體認保全證據的重要性。面對動輒數十億元的利益誘惑,他始終提醒自己:「少有財寶,敬畏耶和華,強如多有財寶,煩亂不安。」在繁重工作中,他也學習實踐「常常喜樂,不住地禱告,凡事謝恩」,使信仰成為支撐其長期司法工作的力量來源。
(五)執行現場的驚險與信仰力量
法官的工作並不侷限於法庭。陳弟兄分享,在拆屋還地案件中,現場抗爭激烈,甚至有人以瓦斯鋼瓶威脅引爆,使整個執行過程充滿危險。然而,面對高度緊張與不確定性,他並未單靠個人的膽識,而是在心中默默向神禱告,求神賜下平安與智慧。禱告成為他面對恐懼時最大的依靠。同時,他也以聖經中的百夫長自勉,明白法官所擁有的權柄並非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容許的秩序。因此,司法工作不只是權力的展現,更是一種帶著敬畏與責任感的服事。
(六)生活智慧與職場警覺
除了專業能力之外,陳弟兄認為法律人更需要具備屬靈的洞察力。談到現今猖獗的詐騙犯罪,他分享父親因誤信假檢察官而損失鉅款的親身經歷,深刻體會即使是高知識分子,也可能成為受害者。這段經歷提醒他,在充滿詭詐的社會中,法律人必須時時保持警覺。正如主耶穌所教導:「你們要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。」基督徒不僅要保有誠實、良善與憐憫,也必須具備敏銳的判斷力,才能在複雜的職場環境中持守正義並保護他人。
回顧陳興邦弟兄的司法人生,我們看見的並不僅是一位法官的職涯歷程,更是一位基督徒在職場中實踐信仰的生命見證。從年少時對生命意義的追尋,到面對考試挫折、重大案件壓力與社會輿論挑戰,陳弟兄始終學習在軟弱中倚靠神,在困境中尋求神的智慧與引導。或許司法工作無法讓每個人都滿意,也無法消除世上一切的不公,但他用一生證明,只要將主放在生命的首位,敬畏神、忠於職守,即使只是司法體系中的一名「小兵」,也能在黑暗世代中成為公義與恩典的見證,照亮他人的生命。